管理体系信息
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说明机构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以及管理体系的建立时间、运行情况。
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填写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版本号、发布日期等信息,表明其涵盖了机构管理和技术活动的各个方面。
其他信息
公正性声明:由申请机构作出公正性承诺,声明在检验检测活动中能够保持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机构认为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的其他与计量认证 / 认可相关的事项,如特殊的检验检测能力、以往的相关业绩等。
内容详细要求
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明确是计量认证的首次、扩项、复查等申请类型,如有已获取的相关证书,需填写证书编号、有效截止日等。
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详细填写申请计量认证 / 认可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类别,如化学分析、力学计量、电磁计量等。
附表内容
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检测产品 / 类别” 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等分类排序。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检参数;只具备部分参数能力的,在 “说明” 中注明能检或不能检的参数名称。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
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和申请表:所有授权签字人包括已批准的与新增的都需填写,注明姓名、职务 / 职称、申请授权签字领域等。申请表中还需填写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等个人详细信息及工作经历等。
组织机构框图:独立法人需画出本实验室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关系;非独立法人需画出本实验室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明确内、外部关系。直接属行政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属业务指导关系用虚线连接。
实验室人员一览表:列出机构内所有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填写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
随附材料要求
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如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除提供上述独立法人实验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外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文件、实验室设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外资实验室:在提供独立法人实验室所有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我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境外从事相关检测业务的证明即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检验检测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