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填写机构的全称,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上的名称一致。
机构性质:说明机构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体性质。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
注册地址:填写机构注册登记的地址,应详细到具体的门牌号。
实际地址: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同,需填写实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地址。
成立时间:填写机构依法成立的日期。
联系方式:包括机构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格式要求
整体格式:通常要求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以便保证字迹清晰、工整。
纸张与页面:一般采用 A4 纸,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 A4 纸附页,并连同正页编为第 × 页,共 × 页。
勾选标记:对于申请书中的选择项,如申请类型、机构性质等,通常在所选的 “□” 内划 “√”。
签名盖章:申请书须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方为有效。
使用条件
资质条件:只有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才能使用 CMA 标志。
范围条件:检验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时,才应当标注 CMA 标志。例如,某食品检测机构取得了对特定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的资质,那么在对相应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报告时可使用 CMA 标志,对不在资质范围内的兽药残留检测则不可用。
加盖位置
报告封面:CMA 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
其他位置: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