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省应急管理厅(原安监局)颁发,是上岗证书,分为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防爆电气。此证全国通用,6 年换证,3 年审;工作满 10 年后,可以改为每 6 年复审 1 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局 / 厅)颁发,是工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的住建厅电工上岗证。6 年换证,2 年审。
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级 / 初级工: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或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 / 中级工:取得本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或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基础知识:除了包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中的电工基础知识外,还可能涉及到更多的数学、物理知识,以及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等相关知识。
专业知识:根据不同的等级,要求掌握不同深度和广度的专业知识。例如,中级电工可能需要掌握电力拖动系统的原理和应用,包括电动机的启动、制动、调速方法,以及常用的电气控制线路,如正反转控制、星 - 三角降压启动控制等;高级电工可能需要掌握更复杂的电气控制系统,如 PLC 控制系统、变频器控制系统等的原理、编程和调试方法。此外,还可能涉及到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知识,以及电气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方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了解《电力法》《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知识,如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等。
证件管理:
有效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